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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节(2/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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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李家三儿的争夺,即便最后血成河,都没有牵连到李映重,他手上始终是净的。”李尽蓝顿了顿,“只有一件事,他得太心急了,因为那时候祖父遗嘱已经快拟好了。”

他并没有追究到两个孩上。

这么说合适吗?

“可———”突然接受大量信息。

祖父抱恙,遗嘱当然提上议程。李映重会慌,八成是因为遗嘱不如他所预期的那样。他私以为铲除了三个异己,剩一个又在遥远的大洋彼岸,自己一定能括祖父大分的产业。

李家或许有神病遗传史也说不准。神病这玩意,要么英、要么,要么英和疯的结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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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……没错。”李尽蓝轻声。他的,向来脑清晰,有自己的独断,不会轻易被旁人左右。这一,不光现在她决策时,也现在她看待每一件事的态度。她没那么好糊

可李尽蓝当时不也是个孩么。

其实李映重占理的。谢欺曾听李父聊及家族斗争严重,然他未说手足相残的细节,只说自己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,也不想孩们重复上一辈的命运。从他的语气,那是必然趋势。

恰好他没有带上俩孩

谢欺糟成一坨浆糊。

唯一的解释。

他并不知这起意外。

“李映重,就是你那小叔的名字?”

“他是祖父妇的孩,生母去世后他就投奔到李家大宅……那时候,包括我们的父亲在,所有人都被他人畜无害的表象给骗了。”李尽蓝说到这儿,了一气,再缓缓吐

也就是说,当时的幼李映重也不过十七八岁,却能够把整个李家搅得血雨腥风。一个人,普世意义上的人,如此年轻,却能到‘如此’地步?

依旧选择背井离乡、远赴重洋。

谢欺想,可能

这回去还得了?

“他利用了祖父这些年的愧歉,得到他的偏,并且在他的膝前偏风,说李家几兄弟都觊觎祖父的遗产。”

———也就是李尽蓝和平玺的小叔。

如此看来,李封光临行前就知事?可若是那样,他为何带上李母?为什么不先代好后事,把孩留给有抚养能力的人呢?他明明与霍大哥好,理应知对方是能托付的人。

事实上,这位小叔太年轻了,李封光还读大学的年纪,他就以家中最幼嗣的份住来。在这之前,他的生母去世,也是无依无靠才寻了过来。

恰好那位残忍的私生

“李纭不清楚这些。不过他筹到赌资回国后,确实和李映重有集。”

“……他们不是一错没犯。”

这就是巧合。

她试图捋清思路:“李映重,他是怎么到的?他当时毕竟还是个……”

李封光才是继承人。

若他们真的不觊觎,大可像李父一样避而远之,何必斗个你死我活,最后反而让李映重占了便宜?外,三兄弟都对遗产重了私,轻易被外人挑拨,这才是李映重得手的关键。

真是令人费解,这老家伙糊涂了半辈脆就这么将就着被骗去呗。为什么突然之间就变了卦呢?

斩立决的节奏。

可没想到。

又或许,这位名义上的小叔确实了什么,只不过,两位孩福大命大,侥幸的逃生天。想到这里,谢欺了一冷汗:“这个狗东西!还好你和平玺没跟着李纭回国去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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