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答
:「我姓李,我叫李
轩。」
男警续问:「好的,李小
,那请问您是林乘风先生的亲属吗?」
我略有迟疑地回答
:「我应该......算是他的朋友。」
男警又问:「那请问你目前有必须留在医院现场的必要吗?」
我愣愣问
:「喔喔?什么意思啊?」
女警解释着:「一般我们的车祸记录是要在警察局里完成,不过车祸如果有受伤者的话,也可视
况,在医院里
记录,所以看看李小
你现在方不方便离开,跟我们去警局一趟?」顿了一秒,又补充解释
:「如果你是伤患的重要亲属,当然我们就不能勉
你现在离开医院。」
我忙否认
:「喔喔,我不重要啦!」
话到此
,我摇了摇手,先是自嘲似地傻笑
:「我不是林先生的什么亲人。」再是放低声量碎碎唸
:「我连签署检查同意书都没资格……」
男女警同时问
:「不好意思,你说什么?」
我故作轻松地回答
:「没有啦!我说我现在就跟你们去警察局一趟好了。反正医院这里,好像没有什么我可以帮上忙的。」
所以,我就跟着两个警察走了,他们两人一左一右地护送着我走
大门时,我忽然有
自己好像是被警察逮捕了的错觉。
不过还好,他们刚刚言语之中,是把我当成目击者而不是肇事者,我想他们不是真的要逮捕我。
这是我这辈
第一次坐警车,也是我这辈
第一次踏
警察局。
警察局
笔录的过程其实颇平乏枯燥,就是一板一
的条例式询问而已,主要着重在车祸发生当时的状况,还有肇事者的车辆特徵等实境还原。
虽然我并没记
保时捷的车号,但很意外地,警方的电脑里已经有车祸当时的影像,听说是调阅到事发当时的巷
监视
了。
我因此觉得台湾警察的办案效率还不错。
喔对了,我忘了说,这个故事发生于2001年的冬天,当时行车纪录
还没那么普遍,所以追查车祸真相仍需倚重路
的监视
,还有目击者。
目击者除了我以外,还有一些路人,以及对向的那台货车驾驶。
那台差一
压到林乘风的货车,警方好像已经先找过司机,也
好笔录了,所以
合上我的目击者证词,警方没有怀疑,确实没有把我当作是肇事嫌疑人,而且应该也有採信我的证词
大约一个小时左右,结束了笔录。当我离开警察局时,我又匆匆地赶回医院去。
当天的学校课程,基本上我是全旷课了。还好我之前是优良学生,偶尔罕见地翘个一天课,应该不会影响我的成绩太多。
在我回到医院之时,林乘风已经不见踪影。他原本病床的那个位置,已经换成了一个不认识的老阿伯。
我在急诊前后左右
晃了一圈,都没有看到林乘风的踪影,也没有看到形似他家属的人,我
觉林乘风已经不在急诊了。
我没有
绪,只有回到急诊一区的护理站,找到方才那个白袍医师。我
着
站到他面前,开
问
:「请问......方才那个林乘风先生,车祸受伤那个,到哪里去了呢?」
白袍医师停
手上在忙的事,抬
看了我一
,好像很快就意识到我是在问什么,随即回答
:「喔,车祸的林乘风?林先生已经上去病房了,神经外科加护病房,家属也都跟过去了......嗯,他们没跟你说啊?」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